以上价格不含签证、服务费:
1、落地签及通关费用2200泰铢/人(人民币450元/人),为方便统一办理落地签证,客人统一机场现付领队,(此费用是当地移民局收取,并非领队或国内旅行社收取)!
2、做泰国签证需要收护照原件+2张大一寸白底相片,护照需在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3页空白页。
3、6天服务费300元;
★备注:
1、12岁(含12岁)-18岁小孩必须占床,2岁以下婴幼儿需咨询当时婴幼儿票(不提供机位、车位、餐位、床位及景点门票),不占床小孩不含早餐,早餐需自理;
2、老人价格指:60岁(含60岁)以上老人,60岁以上老人需签免责书,本行程不接受70岁以上老人报名;
3、外籍人士及港澳台人士+500元/人,签证自理,外籍人士必须具备多次进入中国的签证;
4、出发前8-10工作日退团(节假日班期除外),扣除订金800元/人(节假日班期除外),出发前8工作日出票后退团,费用不退;
5、团队需一团一议,不接受散客价格包团;非包团不接受自派领队;
6、海岛线路存在一定危险、故本行程不接受患病旅客、孕妇报名参团,如隐瞒身体真实情况报名而发生意外伤害, 我社概不负责;
7、为确保客人的人身安全, 65岁以上客人不能乘坐快艇出海,最终以当地的实际情况为准,请知悉!
8、请各位贵宾一定要注意保持自己护照的清洁和完整,如因本人护照污损残缺等原因导致被各国边检、移民局口岸拒绝出入境,我社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产生的损失由游客本人自行承担,敬请谅解!
9、为提倡环保,大部分酒店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请出团前自备。
10、出发当天请务必携带本人护照、身份证原件等,港澳台同胞出团需带上回乡证或台胞证(如因未携带护照或相关证件而导致的误机等经济损失,责任自负)。持港澳台护照(包括CI、DI身份证明书)和外籍护照参团的客人必须自备前往目的地国家有效签证,并必须持有再次进入中国境内的有效签证,如因客人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出入境的,一切责任由客人自负!
【交 通】:
(1)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3)本产品如因淡季或收客人数较少,有可能与相近方向的发班线路拼车出游,届时请游客见谅。
【住 宿】:
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尽量安排该客人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如不愿拼房或未能拼房,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团队用餐】:
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人数不足十人时,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
【游 览】:
(1)景点游览、自由活动、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2)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请自愿选择参加。
(3)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4)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赔付旅行社,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5)如遇台风、暴雪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6)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差价说明】: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2)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3)景点门票为旅行社折扣价,如持优待证件(如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产生折扣退费的,按实际差额退还。
【出团通知】:
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1天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
【补充协议】:
旅游购物安排补充协议
甲方(旅游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乙双方签订的《出境旅游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基础上,为保护甲乙双方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说明相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内容:
一、甲方是多人的,应分别与乙方签订合同;如果确须共同授权一位代表与乙方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身份件复印件。
二、出境旅游属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气候有差异性,部分地区海拔变化较大,医疗条件有限;并且会有较长的乘飞机、大巴、船舶等交通工具时间,要求甲方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没有身体残疾、潜伏病、慢性病等疾病,以及没有不适宜出境长途旅行的健康隐患或因素。甲方应了解本合同约定到达的旅游目的地状况,并向乙方详细咨询相关注意事项;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本合同约定的旅游产品进行解读。如甲方确定自己身体健康,继续签订本协议;如果不确定,则向乙方提供书面的身体状况说明,共同商议解除或修改本合同。
三、甲方如果有病史、慢性病和身体残障等情况,应该如实书面告知乙方,以确定是否解除本合同。现有的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条款中:因旅游者即有病史、慢性病和身体残障等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列入了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对此,乙方亦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四、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意外险一份,乙方承担该旅游意外险的购买费用。在甲方出险并需要乙方垫付费用时,甲方应和乙方及保险公司签订保险请求权转移书。
五、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台风、风雨雪霜等恶劣天气,自然灾害,航班、火车延误,交通管制、道路拥堵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乙方不承担责任;因此而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特别约定:本合同的旅游行程不安排购物场所和自费游览活动。但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前提下,乙方要求甲方提供以下购物场所:
七、出境旅游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旅游行程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航班、车次为准;行程的前后顺序,乙方在游览中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保证甲方游览的景点数量不会减少。
八、潜水、海底漫步、高空滑翔、香蕉船、摩托艇等属高风险项目,请您务必根据自身的情况,并充分了解此项目的风险后谨慎选择,我社不建议游客参加以上高风险的项目,个人旅游意外险对高风险项目不承保。
九、双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异议或纠纷,应协商解决,甲方不得以拒绝登(下)机(车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应承担赔偿其他旅游者的损失,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的法律责任。
十、本补充协议为双方签订的《出境旅游合同》内容的补充约定,如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与《出境旅游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或冲突,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十一、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自双方当事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了解此行程及备注等10页,同意并遵守旅行社安排。
客人签名: 日期:
1、落地签及通关费用2200泰铢/人(人民币450元/人),为方便统一办理落地签证,客人统一机场现付领队,(此费用是当地移民局收取,并非领队或国内旅行社收取)!
2、做泰国签证需要收护照原件+2张大一寸白底相片,护照需在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3页空白页。
3、6天服务费300元;
★备注:
1、12岁(含12岁)-18岁小孩必须占床,2岁以下婴幼儿需咨询当时婴幼儿票(不提供机位、车位、餐位、床位及景点门票),不占床小孩不含早餐,早餐需自理;
2、老人价格指:60岁(含60岁)以上老人,60岁以上老人需签免责书,本行程不接受70岁以上老人报名;
3、外籍人士及港澳台人士+500元/人,签证自理,外籍人士必须具备多次进入中国的签证;
4、出发前8-10工作日退团(节假日班期除外),扣除订金800元/人(节假日班期除外),出发前8工作日出票后退团,费用不退;
5、团队需一团一议,不接受散客价格包团;非包团不接受自派领队;
6、海岛线路存在一定危险、故本行程不接受患病旅客、孕妇报名参团,如隐瞒身体真实情况报名而发生意外伤害, 我社概不负责;
7、为确保客人的人身安全, 65岁以上客人不能乘坐快艇出海,最终以当地的实际情况为准,请知悉!
8、请各位贵宾一定要注意保持自己护照的清洁和完整,如因本人护照污损残缺等原因导致被各国边检、移民局口岸拒绝出入境,我社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产生的损失由游客本人自行承担,敬请谅解!
9、为提倡环保,大部分酒店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请出团前自备。
10、出发当天请务必携带本人护照、身份证原件等,港澳台同胞出团需带上回乡证或台胞证(如因未携带护照或相关证件而导致的误机等经济损失,责任自负)。持港澳台护照(包括CI、DI身份证明书)和外籍护照参团的客人必须自备前往目的地国家有效签证,并必须持有再次进入中国境内的有效签证,如因客人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出入境的,一切责任由客人自负!
【交 通】:
(1)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3)本产品如因淡季或收客人数较少,有可能与相近方向的发班线路拼车出游,届时请游客见谅。
【住 宿】:
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尽量安排该客人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如不愿拼房或未能拼房,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团队用餐】:
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人数不足十人时,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
【游 览】:
(1)景点游览、自由活动、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2)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请自愿选择参加。
(3)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4)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赔付旅行社,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5)如遇台风、暴雪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6)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差价说明】: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2)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3)景点门票为旅行社折扣价,如持优待证件(如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产生折扣退费的,按实际差额退还。
【出团通知】:
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1天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
【补充协议】:
旅游购物安排补充协议
甲方(旅游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乙双方签订的《出境旅游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基础上,为保护甲乙双方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说明相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内容:
一、甲方是多人的,应分别与乙方签订合同;如果确须共同授权一位代表与乙方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身份件复印件。
二、出境旅游属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气候有差异性,部分地区海拔变化较大,医疗条件有限;并且会有较长的乘飞机、大巴、船舶等交通工具时间,要求甲方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没有身体残疾、潜伏病、慢性病等疾病,以及没有不适宜出境长途旅行的健康隐患或因素。甲方应了解本合同约定到达的旅游目的地状况,并向乙方详细咨询相关注意事项;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本合同约定的旅游产品进行解读。如甲方确定自己身体健康,继续签订本协议;如果不确定,则向乙方提供书面的身体状况说明,共同商议解除或修改本合同。
三、甲方如果有病史、慢性病和身体残障等情况,应该如实书面告知乙方,以确定是否解除本合同。现有的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条款中:因旅游者即有病史、慢性病和身体残障等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列入了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对此,乙方亦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四、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意外险一份,乙方承担该旅游意外险的购买费用。在甲方出险并需要乙方垫付费用时,甲方应和乙方及保险公司签订保险请求权转移书。
五、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台风、风雨雪霜等恶劣天气,自然灾害,航班、火车延误,交通管制、道路拥堵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乙方不承担责任;因此而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特别约定:本合同的旅游行程不安排购物场所和自费游览活动。但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前提下,乙方要求甲方提供以下购物场所:

七、出境旅游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旅游行程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航班、车次为准;行程的前后顺序,乙方在游览中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保证甲方游览的景点数量不会减少。
八、潜水、海底漫步、高空滑翔、香蕉船、摩托艇等属高风险项目,请您务必根据自身的情况,并充分了解此项目的风险后谨慎选择,我社不建议游客参加以上高风险的项目,个人旅游意外险对高风险项目不承保。
九、双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异议或纠纷,应协商解决,甲方不得以拒绝登(下)机(车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应承担赔偿其他旅游者的损失,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的法律责任。
十、本补充协议为双方签订的《出境旅游合同》内容的补充约定,如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与《出境旅游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或冲突,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十一、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自双方当事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了解此行程及备注等10页,同意并遵守旅行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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